產學合作計畫
2016/03/01分類:老師可以申請的計畫, 廠商可以申請的計畫
一、本(105)年度計畫之申請分為個案輔導(診斷計畫)及專案輔導(專案計畫) 2種方式。其中個案輔導以102~104年未曾執行個案之專家列為優先支持對象(參與專案則不限) ;有關優先協助之產業範圍,新增「木工機械」、「化妝品」及「3C鑄造」3項優先協助產業。
二、個案輔導係由學校個別老師申請診斷計畫協助單一廠商;另專案輔導部份可由學校組成團隊研擬專案計畫,協助至少10家以上之廠商,應有明確之共通性或跨領域需求事項,透過合適載具以呈現協助成果,達到跨域整合之目的。另有關所提專案計畫之審查,改以「會議審查」方式為主,由專案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或協同計畫主持人(建議以研發長等主管為佳)進行簡報。相關申請與作業方式詳如附件二之申請須知。
三、本(105)年度計畫之申請與作業方式請參閱附件二之申請須知,本計畫採個案與專案同時開放申請,請校內有意申請之教師上計畫經站登錄相關資料,並於3/22前將計畫申文件送本中心辦理彙整及送件(連絡人:廖小姐 分機:2012),需備文件摘要如下,詳請閱計畫申請須知:
(一)專案輔導(專案計畫):計畫書一式4份,橘色封面膠裝(專家及廠商須上線取填寫基本資料)、廠商證明文件。
2016/02/22分類:老師可以申請的計畫, 廠商可以申請的計畫
說 明:
一、 依經濟部工業局民國105年1月26日工知字第10500095830號公告,105年度「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第1梯次個案計畫補助申請受理時間自民國105年1月26日(二)至105年3月15日止,相關說明如下:
(一)補助類別:
1、產品開發。
2、產品設計。
3、研發聯盟。
4、產學合作研發類別:須由1家業者及1家大專院校共同申請。
(二)申請資格:申請業者皆須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不含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並合於以下規範:
1、製造業:須依法辦理工廠登記(依法免辦工廠登記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2、技術服務業:所營事業之營業項目應含自動化服務、電子化工程服務、智慧財產技術服務、設計服務、管理顧問服務、研究發展服務、檢驗及認證服務、永續發展服務等類別。
3、其中「研發聯盟」及「產學合作研發類別」之開發(設計)標的限符合「依產業升級轉型行動方案擇定之研發或設計主題(詳見本計畫申請須知)。
(三)郵寄或親自送件地點:經濟部工業局1樓服務中心(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
2016/01/26分類:老師可以申請的計畫
【計畫徵件】「105學年度科學工業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培育學校申請作業說明」---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至3月11日截止
※依據博大股份有限公司105年01月19日博字第1050000027號函辦理。
※為利於有意提案者了解詳細之提案方式,三園區管理局將舉辦本計畫—分區提案說明會(北區、中區、南區),歡迎踴躍參加!報名網址:http://goo.gl/forms/8c87AXLtTl
- 南區:1月27日10:00-12:00 南科管理局1F演藝廳
- 北區:1月28日10:00-12:00 竹科科技生活館 4F巴哈廳
- 中區:1月29日14:00-16:00 中科管理局 4F 401會議室
※來文說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