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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計畫徵件】「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創新創業扎根計畫作業要點」
一、依 105年5月13日臺教高(一)字第1050053183C號函辦理。
二、有關本計畫摘要說明如下:
(一)本案分為「創新創業課程開設與發展計畫」與「創新創業中心示範學校計畫」,並以「校」為單位得擇一提出申請。
(二)本案教育部受理期限:每年6月15日前。
(三)執行期程:期程為2年,分年執行,每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止。
(四)經費補助:
1.本案教育部是部分補助,申請者須備「計畫總經費」10%以上的自籌款。
2.「創新創業中心示範學校計畫」:教育部補助最高600萬/2年。
3.「創新創業課程開設發展計畫」:教育部補助最高100萬/2年。
三、請有意申請者,依旨揭作業要點辦理。並請於105年5月20日(五)前與本處承辦同仁聯絡(分機3188林小姐),因為一校一案,故請先報名,以利辦理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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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函文如下:
主 旨: 「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創新創業扎根計畫作業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5年5月13日以臺教高(一)字第1050053183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說 明: 旨揭作業要點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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