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申請者,請注意校內報名作業時程:
1.請9/23(三)前,致電向本中心賴小姐(#3975)報名,並email計畫構想書草案。本校申請提案補助類別限各1案(申請案經費超過800萬元限1案,800萬元以下限1案),如各補助類別超過1案時,經校內會議審議通過者,才可送案。
2.校內審議通過送案者,請9/30(三)中午12時前至本計畫平台填寫申請資料,並上傳所需文件。同時請備妥申請資料之紙本與電子檔各1式(含計畫構想書、輔導推薦表,以及創業所需智財權已向本中心提出技術作價申請之證明文件。另提出投資方評估報告,部會審查將酌予加分)送至本中心賴小姐續辦。
3.本中心應齊備上述紙本、電子檔及「申請名冊」各1份後辦理發函作業。
(註:10/1-10/4國慶連假,10/6前函送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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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科技部109年09月10日科部產字第1090056833號函辦理
主 旨: 本部徵求110年度第1梯次「科研成果創業計畫」申請案,自109年9月14日起至10月6日止受理申請,請查照轉知。
說 明:
一、 依本部補助新型態產學研鏈結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 本計畫徵求公告如附件,徵求規格重點摘述如下:
(一)申請機構: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者。
(二)申請案資格條件:
1、技術已成熟完成概念驗證(Proof of Concept)。
2、具備完整創業團隊(含未來新創公司CEO/COO等關鍵商業化人才)。
3、已有可行商業模式及完善智財保護。
4、已有潛在投資人。
(三)經費申請額度:新臺幣1,000千元至50,000千元。
(四)其餘規定詳前述要點及計畫徵求公告說明。
三、 請各申請機構於旨述期限內(以函文發文日期為準),檢附相關申請資料(含電子檔),以紙本公文函送本部提出申請,逾期或資料不全經通知未於期限內補正者,均不予受理。申請案應附文件如下列:
(一)計畫申請名冊(由申請機構專責單位統一填寫)。
(二)新申請案及曾申請但未獲擷取之案件:計畫構想書、輔導推薦表,以及創業所需智慧財產權已向申請機構提出技術作價申請之證明文件(含預計技術作價之智財清單)。另提出投資方評估報告之申請案,後續審查時將酌予加分。
(三)延續案:計畫構想書。
四、 檢附計畫構想書、輔導推薦表、投資方評估報告範本及申請名冊等申請文件各1份。
五、 計畫申請相關諮詢事宜,請洽計畫辦公室(電話:(02)3366-2574,電子郵件:info@trust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