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分類: 活動訊息 申請時間:第二梯次受理時間:108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 受理參與10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國外展覽。 補助項目: 報名費、國際機票費(經濟艙)、場地租金、場地布置費、作品運輸費、展品保險費為限。 附件: 文化部108年度「補助文創事業國際參展申請須知」(公告版).pdf 附件一、申請表.odt 附件二、申請計畫書.odt 附件三、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odt 附件四-七、補助案成果報告書.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