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可以申請的計畫
2015/09/24分類:老師可以申請的計畫, 廠商可以申請的計畫
【科技部計畫申請】「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產學大聯盟)」,自即日起受理申請,本(104)年度申請機構須於12月31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將計畫構想申請書備函送達本部,採隨到隨審方式,請查照轉知。
※有意提案者,請注意校訂申請截止日:
一、依科技部104年9月23日科部產字第1040069616號函辦理。
二、本案是「隨到隨審」,最後官方收案日為104年12月31日止,故,請有意願提案者,請於校訂截止日104年12月21日完成線上作業,並備下列文件,送至產學育成中心辦理發函申請事宜:
(一) 校外研究事項處理單。
(二) 計畫構想申請書一式12份。
(三) 光碟片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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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公文函內文如下:
說 明:
一、 依本部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試行要點規定辦理,申請機構及申請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二、 旨揭計畫由本部為單一收件窗口,申請機構應於公告受理期間向本部提出計畫構想申請書一式12份及光碟片1份,於收件截止期限屆滿前,由申請人任職機構函送本部。
2015/09/23分類:老師可以申請的計畫, 廠商可以申請的計畫
*依科技部104年09月21日科部產字第1040069065號函辦理。
主 旨:
修正「科技部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試行要點」第八點及第十六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 明:旨揭修正重點如下:
(一)為強化主導合作企業於企業聯盟之主導性,增訂主導企業以金錢支付之配合款,須達該企業總配合款之百分之四十之規定(修正第八點)。
(二)參考本部104年8月20日修正之「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修正研究主持費編列規定。(修正第八點)。
(三)配合本部104年7月9日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酌修研究人力費相關文字(修正第八點)。
(四)主導企業配合款下限由五千萬元調降為二千萬元,使較多國內潛在優質企業符合資格,以提升計畫申請率,並配合刪除其他參與合作企業配合款合計每年應達三千萬元以上之規定,以衡平主導企業與其他參與合作企業之權責,並賦予更大的彈性(修正第十六點)。
2015/09/17分類:老師可以申請的計畫, 廠商可以申請的計畫
一、依據104年9月15日臺教技(三)字第1040125988號函辦理。
二、北部場次:104年10月6日(星期二)
1、第一場:
時間:10:30~12:00(上午)
地點:桃園創新技術學院商管大樓F104階梯教室。
2、第二場:
時間:15:00~16:30(下午)
地點:資訊工業策進會數位教育研究所資訊技術訓練中心204會議室。
三、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協助教師轉入產業發展作業要點」辦理,此說明會主要促使學校在行政作業以及校內老師得以了解前述計畫的內容,歡迎校內同仁可逕行報名與會。
四、「大專校院高等教育人力躍升培訓及媒合平臺」網址:www.phdmatch.org.tw。
五、資策會窗口:陳小姐聯絡電話:(02)6631-6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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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3分類:老師可以申請的計畫, 廠商可以申請的計畫
※依教育部104年08月28日臺教技(三)字第1040115387號函。.
※本案是以學校為單位向教育部提出申請,本次受理申請期限為11/2至11/3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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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文說明:
一、 為協助大專校院教師貼近產業,深化實務教學資源及產學交流合作,促成研究及研發成果與產業及學研機構接軌,並活絡學界高階人力資源運用,再次辦理旨揭申請作業。
二、 欲申請學校請依限繳交104學年度計畫書,其申請期間、寄送地點及相關網址如下:
(一)申請期間:104年11月02日(星期一)起至104年11月30日(星期一)止。
(二)寄送地點:高等教育人力躍升媒合平臺計畫辦公室(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地址:106台北市信義路三段153號9樓之1。
(三)寄送資料:以校為單位,各校以公文函送計畫書及每位薦送教師相關契約書等附件資料一式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