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115年度第2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線上申請,本校設收件截止時間為115年6月25日(四)中午截止。
一、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相關申請事宜及注意事項詳附件計畫徵求公告及申請書,請申請計畫主持人至國科會網站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
三、計畫類型與執行期程
1. 計畫類型:(1) 個別型:單一計畫申請案個別提出。(2) 單一整合型:計畫主持人(即總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即子計畫主持人)組成研究群,且總計畫主持人需為其中一件子計畫之主持人;總計畫與所有子計畫應合併填寫一份計畫申請書,研提單一計畫申請案,且由總計畫主持人任職之機構提出申請。
2. 本期計畫自115年11月1日起開始執行,申請人可依研究議題之重要性與創新性及開發時程規劃,評估申請單年期或多年期計畫(三年為限)。多年期計畫採分年核定。
四、合作企業
1. 資格規定
(1) 合作企業係指依我國相關法律設立之獨資事業、合夥事業及公司,或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公司,並以全程參與本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為原則。
(2) 不得為陸資企業或陸資投資、參與之企業。
2. 出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