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計畫徵件:「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以下簡稱產學小聯盟)
- 依106年7月7日科部產字第1060046076號函。
- 有意申請者,請9/3(校訂截止日)前依規定完成線上繳交送出,並請通知所屬系所線上確認後,列印申請名冊(樣張)經系主任、院長核章後,9/4下班前送至本中心辦理發函事宜。
函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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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本部107年「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以下簡稱產學小聯盟)自106年7月11日起受理線上申請,申請機構須於106年9月11日(星期一)前將申請名冊函送本部,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說 明:
一、 依本部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請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二、 旨揭計畫之執行期限自107年2月1日起至108年1月31日止,相關申請事宜如下:
(一)申請資格:
1、申請機構(即計畫執行機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公立研究機關(構)。
2、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資格:比照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
(二)計畫類型:以多年期個別型計畫形式提出。本計畫屬科技部「產學案」計畫之數量管制(quota)範圍,計畫核定後,將列為計畫主持人執行之計畫件數,共同主持人則不計執行件數。
(三)新申請計畫以及第一期計畫執行將屆滿擬申請第二期計畫者,請計畫主持人線上提出新申請案,其中聯盟會員家數將列入計畫審查重點(計畫推動事項及審查重點請參見計畫徵求說明會資料)。
(四)106年度執行中之計畫請計畫主持人於106年10月31日(星期二)前,線上繳交當年計畫之進度報告(精簡版與完整版),以供審核。
(五)每件計畫每年申請金額以新臺幣300萬元為限(包含博士後研究之經費),不核給研究主持費,本部補助經費項目包含聯盟運作所需要之相關人事、行政費用及研究設備費(僅補助服務所需之設備,例如:架設網站之伺服器和週邊設備,不補助研究性質之設備)。
(六)成果發表應優先配合本部指定場合辦理,如於其他場合發表者,須註明為本部補助計畫及計畫名稱。
(七)計畫未獲通過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三、 本案相關徵求訊息已公布於本部網站最新消息,申請手冊及申請書格式請依下列步驟逕行下載:本部首頁/產學及園區業務司/產學合作/產學小聯盟/106年5月18、22、31日計畫徵求說明會資料。
四、 系統操作服務專線:本部資訊處(02)2737-759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