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105年07月04日科部產字第1050046434號函辦理。
本案校訂申請截止日為105年9月8日止,請有意申請,於校訂截止日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計畫主持人通知所屬系所,列印名冊後,經系主任→院長核章後,送至本中心辦理申請名冊用印及發函事宜。
請有意申請者注意,本案是以申請者之核心技術與相關之上中下游產業界建構技術合作聯盟,以協助產業界提昇競爭能力及產品價值。
申請資格:
(一)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指學術界研究人員以其過去研發之成果及核心技術為主軸,對外提供協助與服務為目標之計畫,可由單一或多位研究人員組成,其項目應涵蓋核心技術之內容、該技術之應用性、未來可能參與共同組成會員形式之聯盟會員及該聯盟運作計畫等。
(二)聯盟會員:指依商業登記法登記之獨資或合夥事業、公司或財團法人。
研究經費申請額度:300萬為限/年。
本計畫屬科技部「產學案」計畫之數量管制(quota)範圍,且本案不核給主持人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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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本部106年「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以下簡稱產學小聯盟)自105年7月11日起受理線上申請,申請機構函須於105年9月19日(星期一)前送達本部(請彙整造冊後專案函送),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 明:
一、 依本部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請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二、 旨揭計畫之執行期限自106年2月1日起至107年1月31日止,相關申請事宜如下:
(一)申請資格:
1、申請機構(即計畫執行機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公立研究機關(構)。
2、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資格:比照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
(二)計畫類型:以多年期個別型計畫形式提出。本計畫屬科技部「產學案」計畫之數量管制(quota)範圍,計畫核定後,將列為計畫主持人執行之計畫件數,共同主持人將不計執行件數。
(三)新申請計畫、一期計畫執行將屆滿擬申請二期計畫(核定清單顯示2/2、3/3或無預核計畫者),請計畫主持人線上提出新申請案。
(四)延續型計畫(核定清單顯示1/3、2/3、1/2),請計畫主持人於105年10月31日(星期一)前,線上繳交當年計畫執行之精簡進度報告及完整進度報告,以供審核。
(五)本計畫不核給研究主持費,每件計畫每年申請金額以新臺幣300萬元為限(包含博士後研究之經費)。本部補助經費項目包含聯盟運作所需要之相關人事、行政費用及研究設備費(僅補助服務所需之設備,例如:架設網站之伺服器和週邊設備,不補助研究性質的設備)。
(六)成果發表應優先配合本部指定場合辦理,如於其他場合發表者,須註明為本部補助計畫及計畫名稱。
三、 本案相關徵求訊息已公布於本部及本司網站最新消息,申請手冊及申請書格式請依下列步驟逕行下載: 本部首頁/產學及園區業務司/產學合作/產學小聯盟/105年6月3、6、13日計畫徵求說明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