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科技部105年05月02日科部科字第1050029804號函辦理。
一、 本計畫是科技部為促使學研單位與國內外媒體業者合作製播「高品質科普節目」,推廣、擴大科普知識之傳播,提升國民科學素養,特訂「科技部補助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歡迎學研機構組成跨領域團隊與科普企業合作提出申請。
(一)申請機構負責:科普產品製播及推廣之督導、管理、審查及績效評估。
(二)科普合作企業負責:科普產品之製作、播放、銷售、推廣等執行。
二、 本計畫為部份補助,須有科普合作企業共同出資參與執行,如獲同意補助,由學校和科技部進行簽約,學校須另與科普合作企業另行簽定產學合約書。
三、 計畫執行以三年為限。
四、 有意申請者請於105年6月23日(星期四)下午6時前(校訂截止日)完成線上申請作業,逾期難以受理。申請人亦請同時通知所屬系所進行內部簽核。
五、 申請人所屬系所:請列印申請名冊經單位主管及一級主管核章後,於105年6月23日(五)中午前送至本中心辦理。
六、 申請機構: (一)申請名冊及申請機構切結書各1式2份經有關人員核章後,於105年6月30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備函送達科技部。 (二)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核計畫申請人及合作企業資格、配合款相關評價證明文件及相關承諾書,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申請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
七、 科普合作企業派員參與計畫執行、提供設備、提供平台或通路供計畫使用等出資評價文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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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文如下:
主 旨: 修正「科技部補助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並自105年5月1日生效且限適用105年起新申請案;併檢送本計畫105年「電視組」、「網路組」徵求書各1份(如附件),自即日起受理申請,申請相關事宜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 明:
一、 本計畫申請時程及事宜如下:
(一)申請人:請依申請機構規定時間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二)申請機構:
1、申請名冊及申請機構切結書各1式2份經有關人員核章後,連同樣片(1式15份)送本部,本部截止受理申請機構來函之期限為105年6月30日(週四),紙本公文以交付郵寄當日郵戳日期、電子公文以線上完成發文送出時間為準,公文若逾期將不予受理。
2、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核計畫申請人及所遴選之合作企業資格、配合款相關評價證明文件及相關承諾書,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申請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
二、計畫申請相關文件(含徵求書附件等)可於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mp.aspx)之「最新消息」或「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下載利用。
三、本案聯絡人:
(一)本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林志輝先生,聯絡電話:(02)2737-7594。
(二)系統操作服務專線:本部資訊處(02)2737-759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