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育成中心提醒:
一、 計畫徵求規劃研究項目:(申請項目可以下一項或含概一項以上)
(一) 有線並列式與多通道高速雷射及檢光器技術。
(二) 無線自由空間高速光通訊元件技術。
(三) 有線矽光子體積元件技術。
二、 請有意申請者,於計畫申請前完成將與企業合作意願書,送校內行政簽核,經法務室審閱,以利於計畫申請前完成雙方用印程序。
三、 校訂計畫線上申請時程:請有意申請者,於104年4月10日中午12前完成線上送出,並請系所列印申請名冊,經系所主管及院長核章後,送至產學育成中心,以利彙整線上送出。
公文函如下:
主 | 旨: | 科技部工程司推動「高速雲端光資通訊網路之關鍵性模組技術研究」專案計畫,自即日起接受申請,建議計畫主持人於104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至申請機構則應於104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備函送達本部,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請 查照。 |
說 | 明: | |||||
一、 | 本專案計畫期以落實學術及產業密切結合之目標,故須有申請單位邀請業界參與規劃及執行,並簽訂合作意願書。(請將合作意願書相關文件置於計畫書表C012研究計畫內容最後)。 | |||||
二、 | 計畫申請以單一整合型計畫為限,計畫書總計畫及所有子計畫全部書寫於一份計畫書,每一整合型計畫需含總計畫與至少3項子計畫,總計畫主持人須同時主持1項子計畫,僅總計畫主持人列入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件數計算。 | |||||
三、 | 計畫前2年完成開發高速傳輸速率400Gbps之相關技術,第3年規劃與廠商進行後續之應用與推廣。 | |||||
四、 | 計畫規劃至少第3年需有合作企業派員參與計畫執行、合作企業提供耗材或研究設備供計畫使用等方式參與實質合作,計畫全程3年都有規劃合作企業依上述方式參與實質合作者優先考量。 | |||||
五、 | 本計畫屬專案計畫,無申覆機制。 | |||||
六、 | 本計畫相關申請規範與研究範疇等說明,請參閱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最新消息:科技部工程司「高速雲端光資通訊網路之關鍵性模組技術研究」計畫徵求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