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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委辦本中心辦理旨揭「產業園區跨區低碳轉型整合推動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自即日起受理學校申請,目的係帶動園區產業朝向低碳轉型邁進。
二、有關本計畫之申請及實施方式請參閱申請須知(如附件),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5日(星期三)止,申請資料含提案計畫書1式1份及電子檔,請以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或親送(申請期限當日18:00前)方式向本計畫提出;其中電子檔請傳送至本計畫窗口信箱。申請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三、隨函檢附「114年度產業園區跨區低碳轉型整合推動計畫—學研協助產業園區低碳專案計畫申請須知」乙份。煩請轉知學校相關產學推動單位!
四、貴校若有意提案,請於114年2月27日(星期四)前先行通知本計畫。有關本計畫相關事宜,請洽詢聯絡人。聯絡電話:(02)2391-8755,分機115,孫小姐;分機122,邱小姐。
五、隨函檢附「114年度學研協助產業園區低碳專案計畫申請須知」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