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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113年度研發服務平台亮點成果獎」申請時間自113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二、請於旨揭申請期間113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於線上申請系統(https://narlraaward.stpi.narl.org.tw)完成申請作業,逾期或資料不齊,均不予受理。
三、亮點成果應為前三年內(即110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使用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研發平台所獲之重大成果。
四、請依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規定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資料,敘明使用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研發平台所獲重大成果之具體內容,如重要國際學術論文、國內外專利、技術移轉、科技服務成果、獎項或其他具體事實等佐證資料。
五、檢附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研發服務平台亮點成果獎作業要點」,電子檔及相關表單請參閱線上申請系統/資源下載 (https://narlraaward.stpi.narl.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