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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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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01月13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青字第1110000024號
主 旨: 函轉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修正「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要點」第11點、第12點,並自中華民國111年1月1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111年1月3日中企財字第11009005252號函辦理。
二、 檢附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來函、修正「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要點」第11點、第12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切結書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