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分類: 老師可以申請的計畫 依據科技部函108年7月15日科部產字第1080047015號函辦理 主 旨:修正「科技部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作業要點」第六點、第十七點,並自中華民國108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 明: 一、 旨揭修正規定適用執行日為108年8月1日起及生效日尚在執行中之計畫。 二、 檢送「科技部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作業要點」第六點、第十七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附件: 「科技部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作業要點」108年7月15日科部產字第1080047015號函修正.pdf 修正「科技部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作業要點」第六點、第十七點 修正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