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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分類:活動訊息

FITI 111-2 線上徵件說明會-台北場次 x [完整國際專利布局的申請策略與實作] 工作坊

 

科技部 創新創業激勵計畫 (FITI) 公開徵求優秀的學校教授與青年加入創業行列,透過本計畫輔導與培訓進入科技創業,

主要以生技醫療、創新科技與設計、資訊應用與服務為範疇,

每梯次以半年為周期,藉由兩階段的營隊深度培訓檢視團隊需求並舉辦天使創投媒合會協助創業團隊媒體露出、尋求民間市場機會。

 

時間:111年6月15日(三)14:00-17:00

 

地點:Webex會議

 

徵件說明會 報名連結

https://payment.narlabs.org.tw/Register/36d05a173c101dfb94ea2be8a4f0f7d5

 

科技部 創新創業激勵計畫 (FITI) 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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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7分類:活動訊息

靜宜大學  函  

  機關地址: 43301台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七段200號

  承 辦 人: 劉黃毅瑄

  電子郵件: cookie0612@pu.edu.tw

 

受 文 者: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05月25日

 發文字號: 靜大職產(二)字第1110001381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2件) 2022靜英盃全國大專院校線上三創大賽海報及簡章( 111K400424_1_25094618546.png、111K400424_2_25094618546.pdf,共二個電子檔案 ) 1111296392_1_111K400424_1_25094618546.png (附件1)

1111296392_2_111K400424_2_25094618546.pdf (附件2)

 

 

  主 旨: 檢送本校辦理「2022靜英盃全國大專院校三創大賽」之競賽活動簡章及海報,惠請公告周知並鼓勵同學踴躍組隊報名參加,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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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7分類:活動訊息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函  

  機關地址: 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

  傳  真: 02-23567908

  承 辦 人: 邱韻潔

  聯絡電話: 02-77365134

 

 

受 文 者: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05月18日

 發文字號: 臺教青署輔字第1112102890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如說明三( A09020000E_1112102890_doc1_Attach1.jpg,共一個電子檔案 ) 1111296249_1_A09020000E_1112102890_doc1_Attach1.jpg (附件一)

 

 

  主 旨: 「111年度青年創業家見習」職缺訊息已刊登於本署RICH職場體驗網,請貴校協助宣傳並鼓勵學生踴躍參與,請查照。

  說 明:   

  一、 旨揭見習以人才培育為核心,111年度由50家U-start創新創業計畫輔導之新創公司,提供50名見習名額,供有意創業青年及早了解新創事務,培育創業家精神與專業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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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6分類:活動訊息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承 辦 人: 楊哲欣

  聯絡電話: (02)7712-9126

  電子郵件: shin@mail.moe.gov.tw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05月17日

 發文字號: 臺教資(六)字第1110045013號

 

 

  主 旨: 函轉亞洲大學辦理「2022全國大專校院暨高中職永續發展創意創客競賽」,請轉知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該校亞洲發明字第1110005782號函。

  二、 旨揭活動徵件截止日期:111年6月10日(星期五),檢附來函、競賽活動海報。

  三、 相關競賽疑問請洽該校競賽小組,連絡電話:(04)2332-3456分機6451或6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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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6分類:其他

 
依據科技部111年5月13日科部產字第1110027564A號函辦理
 
 
主 旨: 修正「科技部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11年5月16日生效,請查照。 
 
說 明:    
  一、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放寬國外企業資格、國外差旅費項目及生養多胞胎者著作認定年限(第二點、第五點及第八點)。 
     (二)合作企業同期間至多參與三件(第二點,惟執行中計畫得繼續執行至當年度計畫執行期限屆滿)、
               企業配合款不得與研究學院資金重複計算(第八點、第十一點)。 
     (三)研發成果財產權由申請機構與合作企業共有時,應以書面約定共有年限及相關權利義務(第十七點)。 
     (四)原產學研發聯盟型計畫修正為領先技術發展型計畫,企業配合款每年不得少於新臺幣五百萬元(第二點及第十五點)。 
     (五)多年期計畫執行期間至多三年、審查重點增列計畫公益性及政策性(第七點及第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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