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訊息

2026/04/27分類:老師可以申請的計畫

一、因應太空產業發展趨勢,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於2022年起辦理「RunSapce太空創新無限挑戰」,本年度正式邁入第5屆。賽事根據太空產業發展脈動,涵蓋各面向主題,邀請國內外太空業者與潛在團隊互動交流,藉由匯集台灣太空創新人才與技術能量,挖掘太空產業跨界能量的人才與創意,並協助團隊創造與業者進一步合作契機。
二、競賽主題:「地面設備與服務」、「衛星製造」、「衛星服務」、「衛星發射」四大面項,亦可提出結合AI技術應用或太空垃圾清除、輻射偵測等多元主題之「其他」面項。
三、賽制說明:本屆競賽包含實作組、企業開題兩大賽制。實作組著重技術熟捻度,參賽團隊需於決審階段展示作品原型。企業開題則聚焦於產業實際需求,由競賽策略夥伴訂定題目、團隊提出解方;本年度由日本月球探勘業者ispace擔任開題企業,邀請團隊基於其月球登陸器可搭載之酬載提出應用情境。
四、審查項目:競賽採全英文方式進行,初審階段不分組別皆以線上書面審查為主,繳交10頁內提案文件。決審階段實作組採提案口頭報告,另須提供與90秒作品提案影片與可視覺化作品展示(如作品原型、3D模型、Dashboard、程式模擬等)。企業開題則維持線上書審,團隊交付精進之構想提案,無須提供作品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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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分類:活動訊息

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為鼓勵國人發明創作、獎勵及表揚傑出發明人、新型創作人與設計人,以帶動創新智慧風氣,促進我國產業技術發展,特舉辦「第17屆國家發明創作獎」甄選活動,總獎金新臺幣880萬元。

二、為協助發明創作人具體了解參選方式及獎項效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將在(115)年5月27日(三)及6月2日(二),於臺北、新竹舉辦說明會(請參閱說明會DM)。

三、本活動報名日期自本(115)年5月4日起至7月31日止,敬邀專利符合資格之發明創作人踴躍參選。

四、甄選要點及報名表電子檔,請逕至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主題網站/國家發明創作獎(www.tipo.gov.tw)下載使用。

五、有關報名參選事宜,歡迎洽詢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行政企劃組李小姐(電話:02-2376-7195)及本案聯絡窗口傅小姐(電話:02-2325-6800分機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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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分類:活動訊息

一、隨著科技快速演進,物聯網、AI、雲端與邊緣運算、區塊鏈等創新應用蓬勃發展,為廣納多元的科技創意,本社舉辦科技創意競賽,期獎勵更多跨領域優秀人才,讓科技於相關領域之應用持續注入新思維。
二、2026年「中技社科技創意競賽」主題、名額及獎額與申請資格及對象如下:
競賽主題:運動
名額及獎額:前3名及佳作若干名
(1) 第一名:新台幣肆拾萬元及獎狀每人乙紙
(2) 第二名:新台幣參拾萬元及獎狀每人乙紙
(3) 第三名:新台幣貳拾萬元及獎狀每人乙紙
(4) 佳作:新台幣伍萬元及獎狀每人乙紙
申請資格及對象: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校院教授及在校大學生、碩博士生(含應屆畢業生),以團隊方式申請。
(2) 參賽團隊至少3人,至多7人(教授2人、學生5人為限)組隊參加,可跨校跨系所,每人(含教授及學生)限報名乙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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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分類:其他

一、「國家新創獎」作為國內生醫大健康與跨域創新領域最高指標獎項,其中「學研新創獎」係學研團隊展現創新突破之關鍵場域。本年度開放七大類別之創新領域申請:(1)智慧醫療與健康科技(2)生技製藥與精準醫療(3)創新醫材與診斷技術(4)農業與食品生技(5)特化材料與應用生技(6)環境科技與能源應用(7)創新防疫科技。
二、「國家新創獎」由90位醫界權威、科研領袖、政府首長、產業科技與投資評估專家共同遴選推薦、指引產品開發與市場路徑,歷屆獲獎團隊不僅為產業尋求研發、授權與投資標的之首站,歷年打造之亞太最大規模Demo Day,更為新創團隊竭力爭取、吸引國際目光之最高榮耀殿堂!匯聚來自醫療與學術機構之豐沛研發量能,「國家新創獎」將提供參賽優秀隊伍技術商化策略指引、持續籌辦「Inno Zone」國際Roadshow特展,並助力鏈結資本創投、臨床開發、法律智財、財會稅務、國際市場等關鍵資源,激勵與加速推進創新創業、驅動產業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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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分類:技術移轉遴選廠商公告

技術移轉遴選廠商公告(編號:1150410010)

公告主旨

技術移轉遴選廠商公告

公告時間

115年04月10 日

公告內容

  • 技術名稱:

具人工智慧輔助功能之膝關節置換設備

  • 技術提供者:輔仁大學附設醫院骨科
  • 廠商資格:
  1. 產業類別:

我國設立之醫療器材產業、醫療資訊系統產業、智慧醫療或數位健康相關產業。

  1. 應具備之專門技術:

具備混合實境(Mixed Reality)、擴增實境(AR)或虛擬實境(VR)技術開發能力,並具醫療影像處理、手術導航系統或人機互動介面設計相關經驗。

  1. 應具備之設備:

無須自有工廠,惟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應具備相關軟硬體開發與測試環境,如MR/AR裝置(如頭戴顯示器)、影像處理系統、軟體開發平台,或具備與相關設備廠商合作能力。

  1. 應具有之研究或技術人員:

至少具備下列相關背景或實務經驗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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