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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2分類:老師可以申請的計畫, 廠商可以申請的計畫
說 明:
一、 依經濟部工業局民國105年1月26日工知字第10500095830號公告,105年度「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第1梯次個案計畫補助申請受理時間自民國105年1月26日(二)至105年3月15日止,相關說明如下:
(一)補助類別:
1、產品開發。
2、產品設計。
3、研發聯盟。
4、產學合作研發類別:須由1家業者及1家大專院校共同申請。
(二)申請資格:申請業者皆須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不含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並合於以下規範:
1、製造業:須依法辦理工廠登記(依法免辦工廠登記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2、技術服務業:所營事業之營業項目應含自動化服務、電子化工程服務、智慧財產技術服務、設計服務、管理顧問服務、研究發展服務、檢驗及認證服務、永續發展服務等類別。
3、其中「研發聯盟」及「產學合作研發類別」之開發(設計)標的限符合「依產業升級轉型行動方案擇定之研發或設計主題(詳見本計畫申請須知)。
(三)郵寄或親自送件地點:經濟部工業局1樓服務中心(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
【計畫徵件說明會】逢甲大學訂於105年3月8日(二
2016/02/22分類:其他
主 旨: 檢送本局「105年度文創藝術、設計媒合產業補助計畫」(詳附件),請貴單位惠予廣為宣傳,並鼓勵學校學生踴躍提案參與,請查照。
說 明:
一、 為發展具本市特色文化創意產業、鼓勵優秀創意人才結合,並為本市博物館文創發展注入新意,特訂定本計畫,以促進藝術家、文創工作者、學校學生與產業界之合作,發揮地方產業文化價值及創意內涵,並鼓勵各大專院校之新興人才,誘發創意與設計之新思維,發掘與獎勵文創菁英。
二、 旨案補助計畫簡要說明如下:
(一)主題設定:茶葉產品包裝設計。
(二)方向說明:提案單位應參酌「新北市茶產區」,設計具新北市人文歷史地理發展元素及茶產業文化特色之茶葉產品包裝主視覺;並就「設計品項及公版規格」,提出系列平面設計;經本局審查後,獲補助之受補助單位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補助計畫,並繳交系列產品樣品(數位樣)1份及授權設計圖檔(本局未來將授權予茶農及業者合理使用於商品包裝上)。
(三)申請資格 1、個人:凡年滿二十歲,中華民國國籍,具行為能力之個人或多個個人組成之學生團隊團體,得報名提案。2、團體:依相關法令合法登記或立案之商號、公司、非營利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得報名提案。
(四)補助金額:每一申請案以新臺幣20萬元整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