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訊息
2016/01/06分類:廠商可以申請的計畫
主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5年「高科技設備前瞻技術發展計畫第二期計畫」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一、 依據逢甲大學105年01月05日逢產字第1050000106號函辦理。
二、 本案採隨到隨審,請有意申請者,請於申請機構提案申請前1個月完成學研機構應完成之內部簽核程序。
2016/01/04分類:老師可以申請的計畫, 廠商可以申請的計畫
一、依科技部104年12月29日科部產字第1040091372號函。
二、 本案為科技部和經濟部為鼓勵國內企業籌組聯盟,有效縮小產學落差,為促使學研單位與國內企業共同投入前瞻技術研發,以強化關鍵專利布局、產業標準建立或系統整合,並協助國內企業進行長期關鍵技術研發人才培育。
三、 本案採隨到隨審,請有意申請之教師依規定提案申請。
四、 請計畫主持人應備資料,送至產學育成中心辦理發函程序:
(一) 校外研究事項處理單。
(二) 計畫構想申請書一式12份及光碟片1份。
五、 其他注意事項:
(一) 合作企業派員參與計畫執行或以設備使用費作為出資比者,應備資料如下:
1. 合作企業指派具有研發能力之員工參與計畫執行者,應就所派人力完成評價,並由申請人檢齊評價文件,送經計畫執行機構循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提出申請。
2. 合作企業以設備使用費作為出資比者,請由申請人檢齊提供評價相關資料,循計畫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提出申請。
(二) 請計畫主持人注意,若同一年度內向科技部申請二件以上計畫請於申請書內名列優先順序。
六、 合作企業應注意事項:
(一) 企業聯盟每年總配合款不得少於8000萬元,總配合款應占總研究經費50%以上。
2015/12/29分類:活動訊息
榮登美國著名商業媒體 Fast Company「2015十大創新物聯網公司」的物聯網新創Particle,開發的IoT模組套件銷售100多個國家、超過50,000位工程師愛用。「犯一個有效率的錯,促成了你的下一步的成功!」Particle創辦人暨執行長Zach Supalla在募資成功前,曾經歷一次失敗,目標金額達成不到一半,損失快400萬台幣。他卻能在短短七個月中大翻身,成功募得將近1900萬台幣。想知道Zach Supalla如何在短時間內接受、了解失敗,到不斷嘗試並邁向成功的精實創業故事嗎?
1/20(三) 客座創業家-新創邁向國際的第三堂課,Zach Supalla來台唯一公開論壇!
更多精彩內容:http://goo.gl/GmI2EY
2015/12/28分類:其他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績優創業團隊補助規定
第二點及第四點修正規定
二、申請資格:通過該年度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審查補助,並已完成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作業之創業團隊。
四、審查作業:
(一)資格審查:由本署或本署指定之專案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者進入初審。
(二)初審:以創業團隊所送文件為評審依據,由本署組成評審小組進行書面評選,各領域取至多十隊進入複審。
(三)複審:由創業團隊以簡報方式發表,簡報人應為團隊成員。採現場簡報及評審口試方式進行。未出席者,視同棄權。
(四)評分基準項目:以市場性、可行性、創新性及發展性等作為評分基準。
詳情請至: 教育部大專生畢業創業服務計畫(U-start) 網址查詢 http://ustart.yda.gov.tw/bin/home.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