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老師可以申請的計畫
2014/03/24分類:老師可以申請的計畫
一、說明:
- 依科技部103年03月18日科部產字第1030019546號函辦理。
- 為獎助國內優秀博士研究生參與本部研究計畫,引進產業資金挹注學術研究,充裕技術專業人力資源,以減少產學落差,並培植產業所需創新研發人才,特推動旨揭試辦方案。
二、適用計畫範圍及參與企業對象:
- 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及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 參與企業須為依我國相關法律設立之獨資事業、合夥事業及公司,或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並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公司。計畫為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者,參與企業須為該研究計畫之合作企業或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之聯盟企業。
三、申請方式:
- 申請機構須符合科技部補助專題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
- 於申請前述計畫時,須一併提送企業簽署承諾書。
- 申請補助期限至多一年,預核計畫第2年後逐年以追加經費方式辦理。
四、獎助方式:
2014/01/08分類:老師可以申請的計畫, 廠商可以申請的計畫
- 依據逢甲大學103年1月2日逢產字第1030078609號函辦理。
- 本計畫係鼓勵申請機構(企業)透過產學合作模式,結合或委託國內學研機構,進行設備及關鍵性零組件之研發並培育優質研發人才。
- 補助範圍:
包含光電、半導體、能源、精密機械、生醫、政府推動之政策性項目與其他產業之設備模組或關鍵性零組件之研發及研發技術人才培育。
- 申請資格:
申請機構有優良研發計畫且為科學工業園區之科學工業、或申請進駐中部科學工業園區、或為科學工業園區廠商供應鏈且提出佐證資料者,並結合或委託國內學術研究機構進行設備及關鍵性零組件研發之產學合作,始得申請計畫補助。
2014/01/07分類:老師可以申請的計畫, 廠商可以申請的計畫
- 依據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3年01月06日南投字第1030000444號函辦理。
- 本案申請資格:
- 符合「科學工業園區研發精進產學合作計畫實施要點」規定之申請機構者。
- 經核准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下簡稱南科管理局)設立之科學工業。
- 須與一學研機構合作計畫共同提案 (※每一申請機構合作之學研機構以一家為限,獲得補助資格後,將與南科管理局簽訂三方補助合約書)。
- 請有申請者請注意本案官方收件截止日為103年2月17日下午6時止。
- 學研機構主持人聲明書、合作研究意向書,其應備文件之一須學校用印,請應於申請前完成校內行政簽核程序。
- 學研機構得申請補助款為:業務費(人事費、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及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