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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109年12月29日109研學字第0000000045號辦理。
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為鼓勵語言學、應用語言學、語言教學、語言測驗相關研究,特自民國108年起提供語言教學實踐與研究計畫補助。
【申請資格】
本國籍現職專任或約聘教師、及國內本國籍之在學大學生,研究所碩、博士生。
【申請方式及時程】
1.採「以網路方式申請」, 線上申請網址:https://www.lttc.ntu.edu.tw/lttc-grants/grants-obtain-apply.htm
2.申請截止:110年5月16日。
【補助經費】
每件最高補助新台幣12萬元。
補助詳細內容請參附件,或至以下網頁參讀:http://bit.ly/39mtzo1
【聯絡窗口】
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 (02)2735-2565 #270
研究或專題相關資料,可洽本校教發中心提供相關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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