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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U-start)鼓勵近五學年度之大專畢業生發揮自己的創意及所學,組成創業團隊,由政府提供創新創業的實驗場域,以激發創業熱情並實踐青年學子之理想;另透過本計畫之創業績優團隊評選,引導大專校院重視創新創業課程及活動之開設,進而培育我國創新創業人才。同時,適時利用微型企業的彈性及創新育成單位之協助,蘊育未來經濟發展能量,以形塑大專校院創新創業風氣及落實建立我國成為創新創業之社會。本計畫並獲得100年度「各機關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績優建議案」創新經濟與科技發展類組「特等獎」之殊榮,顯見各界對本計畫之重視及認同。
透過產學合作進行青年微型創業及育成協助,一方面提升校園的創意文化,另一方面亦建立大專校院與企業合作平臺之連結,藉此拓展學校研究能量,並培育業界需求之人才、增進就業機會,提升學用合一、有效人力資本之目的。
(一)學校育成單位協助培訓及輔導,並列入育成及產學合作績效考核指標。
(二)創業培育為核心,藉由創意發想,激發創意思維的過程。
(三)連接後續政府協助青年創業資源(如經濟部的創業啟動金計畫)。
(一)建立大專校院與企業連結之創業新模式:本計畫已成功結合國內學校育成單位力量,並以產學合作計畫為基礎,激勵與輔導大專校院畢業生創業,有效建立大專校院與企業連結之創業新模式。
(二)營造畢業生實踐創新創業理想之機會,活絡校園創業文化:本計畫透過補助各創業團隊基本開辦費,並接受育成單位創業輔導達6個月以上,成功創造大專畢業生就業機會。在本計畫執行過程中,透過計畫北中南區說明會、育成單位輔導及創業團隊創業課程與講習等方式,深化本計畫執行內容及提高推動成效;各校亦自發性推廣此計畫,並舉辦校內之創業競賽,作為參加本計畫創業競賽的暖身及訓練。
(三)激發大專畢業生之創業意願:依本計畫成效追蹤調查結果顯示,超過5成以上的創業團隊表示,若無U-start計畫之協助,可能不會創業或會再評估創業的可能性。由此可知,本計畫有效激發青年之創業意願並引發校園創業的熱誠及堅持。
(四)協助大專畢業生獲得創業實務經驗:本計畫本著教育精神及理念,推動大專畢業生延續學習,藉由參與本計畫的過程,提供畢業生有機會獲得創業之實務經驗;由本計畫成效追蹤觀之,參與此次創業計畫之團隊,認為最大收穫為「獲得創業的實務經驗」、其次則是「汲取創業知識、提升專業」,可顯現本計畫確實有效協助大專畢業生提升其創業知能。
(五)建立大專畢業生創新創業新平臺:本計畫係針對近5學年度之大專畢業生提供創業補助,自98年度至103年度共計核定補助599個創業團隊,同時也藉此計畫強化學校產學合作成果之運用及提升育成單位輔導能量。
(一)持續對於大專畢業生創意發想之培育。
(二)發展產學合作管道。
(三)加強政府協助青年創業之前端教育。
由各大專校院畢業生至少3人組成創業團隊(其中應有2/3以上成員為近5學年度畢業生),再透過設有育成單位之公私立大專校院,檢具「創業團隊營運計畫書」及「育成輔導計畫書」提出申請(每校以10案為限)。經審查通過者,由教育部補助學校育成輔導費及創業團隊創業基本開辦費。經第一階段6個月的輔導,並已完成公司行號設立之創業團隊,可提出第二階段績優創業團隊評選之申請,經評選成績績優者,可再獲補助25萬元至100萬元創業開辦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