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育成中心提醒:
104年度是個案和專案同時申請,官方截止日為104年03月16日止,請有意申請者,請於3/12備校外研究事項處理單及申請應備文件,送至產學育成中心辦理發函申請事宜。
依據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104年03月09日金產字第1041000505號函辦理。
公文函內文如下:
主 | 旨: | 檢送本(104)年度「學界協助中小企業科技關懷跨域整合計畫」科專計畫(簡稱本計畫)年度合約書及計畫申請須知各1份,請查照。 |
說 | 明: | |||||
一、 | 本中心執行旨揭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申請,依據申請須知規定,凡有意參與之學校應先與本中心簽訂合約。 | |||||
二、 | 因本計畫屬年度計畫,須每年重新簽訂參與合約;合約書份數請依學校所需執正、副本併同本中心所需之正本1份、副本4份,加總計算;請學校先行影印所需合約份數並用印後函送本中心辦理簽約程序(相關合約內容詳如附件二)。 | |||||
三、 | 本(104)年度計畫之申請分為個案及專案兩種方式,其中個案以101~103年未曾執行個案之專家列為優先支持對象(參與專案則不限) | |||||
四、 | 個案係由學校個別老師申請診斷計畫協助單一廠商;另專案部份可由學校組成團隊研擬專案計畫,協助至少10家以上之廠商,應有明確之共通性或跨領域需求事項,透過合適載具以呈現協助成果,達到跨域整合之目的。相關申請與作業方式詳如附件一之申請須知。 | |||||
五、 | 本(104)年度採個案與專案同時開放申請,自即日起至104年3月16日止(郵寄方式送達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依送達本計畫之時間為準),相關申請期限與受理範圍請以本計畫網站公告內容為準。 | |||||
六、 | 有關與本中心簽約相關事宜有疑問者,請洽本案承辦人:陳美雲小姐,電話:(07)3513121分機2917;學校用印完成請寄至:高雄市楠梓區高楠公路1001號金屬中心檢測組。計畫相關辦理方式詳如「學界協助中小企業科技關懷跨域整合計畫申請須知」(請至本計畫網站http://sita.stars.org.tw/文件下載區下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