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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委辦本中心辦理「產業園區跨區低碳轉型整合推動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目的係帶動園區產業朝向低碳轉型邁進。
二、有關旨揭專案計畫之申請及實施方式請參閱申請須知(如附件),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2月2日(星期一)止,申請資料含提案計畫書1式1份及電子檔,請以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或親送(申請期限當日17:00前)方式向本計畫提出;其中電子檔請傳送至本計畫窗口信箱。申請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三、隨函檢附「115年度產業園區跨區低碳轉型整合推動計畫—學研協助產業園區低碳專案計畫申請須知」乙份。
四、有關本計畫相關事宜,請洽詢聯絡人。聯絡電話:(02)2391-8755,分機115,孫小姐;分機122,邱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