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05年05月16日臺教高(一)字第1050067218號函辦理。
二、有關作業要點已依105年05月13日臺教高(一)字第1050053183C號函辦理公告。請於105年5月20日(五)前與本處承辦同仁聯絡,因為一校一案,故請先報名,以利辦理後續事宜。
三、 官方受理期限本年度6月15日(三)須送達教育部,請有意申請者於6/13(一)前備齊須用印文件送至本中心辦理用印及發函事宜。
四、申請及補助對象
(一)本計畫包括「創新創業課程開設與發展計畫」及「創新創業中心示範學校計畫」兩項計畫,學校得擇一申請,惟同一計畫以申請一案為原則。
(二)申請「創新創業中心示範學校計畫」之學校,需同時包括申請辦理「創新創業課程開設與發展計畫」,並應設有整合研發、技術移轉及育成功能之專責產學合作組織。
五、本計畫期程為二年,分年執行,每年八月一日至次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六、經費補助:
1.本案教育部是部分補助,申請者須備「計畫總經費」10%以上的自籌款。
2.「創新創業中心示範學校計畫」:教育部補助最高300萬/年。
(申請示範計畫者,要同時規劃執行課程計畫)
3.「創新創業課程開設發展計畫」:教育部補助最高50萬/年。
七、陳閱核可後辦理並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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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函文如下:
主 旨: 檢送「大學校院創新創業扎根計畫」申請須知一份如附,請查收。
說 明:
一、 「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創新創業扎根計畫作業要點」業於本(105)年5月13日以臺教高(一)字第1050053183B號令修正發布。
二、 為提升學校推動創新創業之成效,旨揭計畫於105年度起酌作修正,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新增「大學校院創業實戰模擬學習平臺」機制,透過模擬創業歷程,提供學生創業團隊體驗創業可行性,促其展現創業點子。參與平臺之團隊,透過評選機制,可獲得經費補助,將創業構想具體實踐。
(二)創新創業課程應以學程概念加以規劃,以提供學生系統性之課程內容,亦應搭配上開創業模擬學習平臺機制,強化課程與創業實務之結合。參與「大學校院創業實戰模擬學習平臺」之創業團隊,應為修畢當年度課程之學生所組成。
(三)促進創業團隊輔導與育成單位之鏈結,提供團隊完整的輔導資源並強化學校創業育成功能。
(四)「創新創業中心示範學校」補助經費每年至多300萬元,「創新創業課程開設與發展」補助經費每年至多50萬元。
三、 申請計畫之學校,應將上開內容納入計畫詳加規劃,並於105年6月15日前備文函送計畫書一式10份到部,逾時不候。
四、 本案未盡之處請詳閱申請須知內容或洽計畫專案辦公室蔡先生(02-23316086#7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