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1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解決產業議題研發模式」之要點如下,謝謝您!
敬請系秘協助上簽合作意向書,簽核流程:系主任/所長→院長→事業處(登)→法務室(登)→資源與事業發展副校長(登)。
(如有意申請者,敬請老師與祕書掌握簽文及校內收件時程,謝謝您!)
【校內收件截止日】
1. 請於4/20(三)前,老師請備妥學外學術研究事項處理單,繳交簽文影本及合作意向書(法務已審閱過),
計畫申請案一式4份(3份教育部,1份專案辦公室),辦理校印及發函作業。
2. 請於4/27(三)前,老師請填寫線上申請系統相關基本資料,並上傳已用印之計畫書及合作意向書等相關附件
(網址: https://iaphd.ieet.org.tw/login.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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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解決產業議題研發模式申請者,依「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申請計畫應提出現有博士班執行計畫,由學校徵選博士班學生參與,並以產學合作機制於四年內完成博士學位,至多補助四年。
申請提案議題,請參閱「111學年度解決產業議題研發模式徵件議題清單」。
二、補助額度:
1.獎助學金:每年每名學生補助20萬。
2.計畫執行所需費用:每案每年補助上限100萬。
三、配合款:
1.獎助學金:申請單位需自籌配合款50% (70%企業出資、30%學校)。 配合款不限於獎助學金使用。
2.計畫執行所需費用: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補助經費額度20%
四、各計畫至少與1家企業合作,且不得為學校之附屬單位;學校並應與合作企業或法人簽訂合作契約,並提出與合作企業進行創新研發服務之規劃。
五、申請案件及人數:不限申請案件數及申請人數。每案計畫至多2名學生。
六、計畫書格式、作業要點、徵件議題清單、計畫說明會簡報、系統操作說明等,請參閱計畫官網(https://iaphd.ieet.org.tw/forms.aspx)
七、計畫聯絡人:專案辦公室 范小姐 Tel:02-25859506轉20或33,E-mail:iaphd@ieet.org.tw,Line:@iaph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