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徵件】科技部109年「產學研發聯盟合作計畫-半導體領域試辦計畫」108/10/21(一)12時前截止收件
有意申請者,請參閱109年「產學研發聯盟合作計畫-半導體領域試辦計畫-徵求說明書」,並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校訂線上申請時程:108/10/21(一) 12時前截止收件,請計畫主持人至科技部網站線上提出申請(計畫類別:產學研發聯盟合作計畫-半導體領域試辦計畫),將計畫申請文件(附件1或附件3可擇一,並連同附件2)送至本中心。後續由本中心賴小姐(#3975)彙整並造具申請名冊及切結書一式二份函送科技部。
附件1「計畫推薦機構審核資料」(需密封,後續由部會送至推薦機構審該)
附件2「申請人與企業之合作約定書」
附件3「推薦計畫證明文件」」(申請人得先送審推薦機構審核並取得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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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科技部108年08月22日科部產字第1080057442號號函辦理。
一、 旨揭計畫執行期間自1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檢附徵求說明書1份,計畫申請方式由本部逕依申請人建議之推薦機構,將「計畫推薦機構審核資料」(如徵求說明書附件1)送至推薦機構進行審核,另針對推薦程序新增如申請人與計畫推薦機構取得協議,亦可由該推薦機構直接受理計畫推薦機構審核資料,申請人取得推薦計畫證明文件(如徵求說明書附件3)後再向本部提出申請書。
二、 相關申請事宜如下:
(一)申請資格:
1、申請機構(即執行機構):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者。
2、計畫主持人(申請人)及共同主持人: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者。
3、合作企業:符合本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者,應每年現金出資至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投入本計畫研發,出資金額應高於向本部申請補助經費,出資期間並與本計畫之執行重疊一定期間。
(二)申請注意事項:
1、計畫推薦機構得依「計畫推薦機構審核資料」之格式規範,包含但不限於本部格式,設計計畫推薦機構審核資料書表;惟於受理推薦申請前,應函報本部備查。
2、參與本計畫之博士生每人每月獎學金業界至少投入2萬元,本部至少補助2萬元。
(三)審查作業包括書面初審及會議複審,審查原則如下:
1、計畫之研究主題必須具有前瞻性或創新性,以解決未來重要問題為目的;在前瞻性方面應屬於「產業等級」而非「公司等級」,將排除廠商進行國內競爭者現有技術之申請案。
2、博士生或博士級研究人員參與研究計畫,業界承諾額外資助博士生獎學金者,或業界有吸納計畫內博士生或博士後誘因相關承諾者,將優先考量。
三、 本計畫屬本部「產學案」之數量管制件數,核定補助後,列入計畫主持人執行計畫件數,共同主持人則不列入計算。
四、計畫申請聯絡窗口
(一)科技部產學研發聯盟合作計畫辦公室
聯絡人:賈明蓉小姐 / 電話:02-2737-7204 / 信箱:mjchia@stpi.narl.org.tw
(二)科技部產學及園區業務司
承辦人:余懿珊小姐 / 電話:02-2737-7241 / 信箱:ysyu @most.gov.tw
(三)系統操作服務專線:本部資訊處(02)2737-759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