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計畫採隨到隨審,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請參閱科技部創新科技防疫場域驗證計畫徵求公告及申請書。
1.申請人為校內教師,請備妥計畫申請書,並由所屬系所院審備校外學術研究事項處理單,送本中心(賴小姐#3975)辦理發函。
2.申請人為附醫醫師,請備妥計畫申請書,並由醫學研究部審備校外學術研究事項處理單,送本中心(賴小姐#3975)辦理發函。
二、本計畫聯絡人:
科技部產學及園區業務司承辦人:黃文珍助理研究員,T:(02)2737-7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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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科技部109年05月15日科部產字第1090028114號函辦理。
說明:
一、本計畫徵求係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於全球擴散,亟需應用新科技,以快速落實新科技進行場域驗證。
二、本計畫採隨到隨審,申請資訊如下:
(一)申請機構與申請人資格:
1.申請機構: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受補助單位。
2.申請人: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資格者。
(二)申請條件:為快速建置並支援防疫需要,計畫內容務必包含產品或服務預計完成測試驗證之數量或技術指標。
(三)申請方式:本計畫採隨到隨審,計畫申請書(計畫內容請以5頁為原則),請以紙本函送本部。
(四)執行期程:以6個月內為原則,最長不超過1年。以計畫能快速完成新產品或服務場域驗證,投入防疫運用者,優先考慮。
(五)補助經費:每案補助經費原則不超過新臺幣1,000萬元,申請機構有自籌配合款者優先考慮,專案補助經費用罄後,本部將另行公告停止收件。
三、本計畫徵求訊息,業公告於本部網頁首頁(http://www.most.gov.tw/)/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隨函檢附計畫徵求公告及申請書格式各1份,其餘計畫補助相關書表文件, 請自行於前揭路徑下載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