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內容策進院辦理「110 年度文化新創加速推進計畫」 協助文化內容業者注入企業經營思維,提供輔導培訓課程、專業諮詢、內容創作開發支持金、多元資金媒合及對接國際平台等各項資源,以鼓勵文化新創產業,助攻進軍國際市場,進而帶動民間投資的動能,開創「文化新創」新風潮。
一、【適用對象】 1.文化內容產業,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影視、出版、漫畫、動畫、遊戲、流行音樂、表演藝術、視覺藝術或未來內容。 2.主力商品或服務應用,能結合影視、出版、漫畫、動畫、遊戲、流行音樂、表演藝術、視覺藝術或未來內容之科技業者。 二、【組別說明】 1.創業孵育組 有意願創業,且符合以下條件,但尚未登記或成立公司之團隊或個人(皆須於民國【下同】110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公司設立登記)。 若以個人名義報名,報名者須為年滿 20 歲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 若以團隊名義報名,報名者須為團隊成員共同推派之代表人,並應檢附團隊成員之推派同意書,且所有團隊成員均須為年滿 20 歲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 2.創新加速組 具創新商業模式,且已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登記,核准設立日期至本要點公告日未滿7年之文化內容新創事業。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期間:自本要點公告日起至 110 年 8 月 31 日(二)下午5時整止。 (二)報名方式:請至文化新創加速推進計畫線上報名系統:https://apply.taicca.tw/ 線上報名,並完成填寫報名基本資料並上傳相關文件。 四、【網站及聯絡信箱】 1.文化新創加速推進計畫網站:https://accelerator.taicca.tw/ 2.聯絡信箱:startups@taicca.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