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頒布新的產學合作計畫案(須有合作企業),檢附作業要點供參考
-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辦法。
- 計畫主持人資格限制:近三年曾參與或執行本部或各部會相關計畫、企業出資之產學合作計畫或技術移轉案。
- 教育部配合行政院推動的「下世代科研人才創新生態環境建構」方案,規劃此方案。
- 一校限申請10案,一案600萬元為上限,請貴院若有符合資格的教師,且若有意申請,請於5/25(五)前先行向本處報名(分機3188林小姐),若超過10案,另召開會議審議。
以校為單位,一校限10案。
計畫書線上申請及活動報名網站:http://u2rsc.nctu.edu.tw/
時程如下:
計畫主持人應具備資格
- 近三年曾參與或執行本部或各部會相關計畫、企業出資之產學合作計畫或技術移轉案。
- 經本部核定深耕特色研究中心計畫之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不得重複申請本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