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交期限:即日起 至102年 01月17日(四)
※繳交窗口:研發處產學智財策略中心
※洽詢電話:分機3188 林小姐
說明:
一、 依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第8條和第9條及「團體推動標準化活動補助作業規範」規定。
二、 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2年01月04日經標一字第10210000211號函辦理。
三、 補助對象: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其財務穩健且非銀行拒絕往來戶,並具備產業技術關聯性者。
(一)依法設立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但營利社團法人以申請「參與國際或區域性標準化相關會議」單項為限。
(二)依法設立之學校。
四、 (校訂)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02年1月17日(星期四)受理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五、 補助比率及經費如次所示:
(一)單一補助計畫之補助款以不超過計畫總經費百分之五十為限。
(二)單一計畫總補助款申請上限為50萬元。
(三)補助預算總額為430萬元。
六、 同ㄧ年度同ㄧ單位申請之計畫以3件為限。
七、 為推動國內團體參與國家標準編修作業,經本局核定認可之標準化團體,提案辦理認可領域相關工作事項
之補助計畫,原則上列為優先審議。
八、 本案係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主辦,委請中華民國國家資訊基本建設產業發展協進會執行相關事宜。
九、 補助作業要點、申請書表下載:http://www.standards.org.tw/
十、 業務聯絡電話:陳羿如小姐 (02)2508-2353分機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