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創新創業激勵計畫,下半年開始囉!
轉知訊息如下:
1. 目的
為振興我國科技發展與經濟成長之動力,依據民國101年第九次全國科技會議決議,「創新創業激勵計畫」(下稱本計畫)於102年3月正式啟動,由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下稱主辦單位)執行,以落實創新成果產業化之激勵政策,推動我國創新創業風潮。計畫內容包含辦理創新創業團隊選拔並鏈結國內外創業輔導資源,鼓勵青年學子科技創業,進而帶動國內創新創業風潮,創造社會價值。
2. 時程
每年分兩梯次舉辦,每一梯次期程約為期半年。
第二梯報名時間:104年6月15日至7月17日。
3. 資格
一(一)領隊資格:須隸屬(就學/服務)於科技部可補助之公私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公私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之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或研究人員。
- 公私立大專院校在校生,可由一名該校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人員出具教授推薦函後擔任領隊。
- 畢業半年內之公私立大專院校畢業生,可由一名該校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人員出具教授推薦函後擔任領隊。
二(二)團員資格:
- 隸屬(就學/服務)於科技部可補助之公私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之在校生、畢業半年內之公私立大專院校畢業生或專職研究人員。
- 團隊成員中之社會人士(非屬上述資格者)人數比例,不得逾團隊總人數50%。
- 每位社會人士須至少有一名國內公私立大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人員出具教授推薦函後,始具備參加資格。
三(三)團隊作品資格:
- 團隊創意構想/技術不限領域,但以能將其形塑商品化為主。
- 參與選拔作品(創意構想/技術)須為團隊所原創,不得有抄襲之行為。
- 曾經入選本計畫任一梯次前40名但未進前20名之作品,得以修改過之精進版創業構想書再次報名。
- 曾經入選任一梯次前20名之作品,不得以相同核心構想/技術(由評審委員判斷)之創業構想書再次報名。
4.活動網址:http://fiti.stpi.narl.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