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104年4月30日科部產字第1040028974號函辦理。
- 二、依據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四點規定辦理。
- 三、請計畫主持人協助事項如下:
- (一)該計畫若有意以「合作企業派員」或「提供設備」供產學合作計畫使用,作為出資比,請計畫主持人於104年7月2日(四)校訂截止日前完成校內行政簽核程序(並檢附所派員之人力及設備評價文件、設備移轉同意書)後,簽核相關資料請送研發處產學育成中心以茲開立本校證明。
- (二)請計畫主持人於104年6月2日(二)前備「表C035A」至產學育成中心(國璽樓9樓)辦理用印事宜。
- (三)請計畫主持人於校訂截止日104/7/2(四)下午6時前,至科技部網站線上製作計畫申請書及簽署利益迴避暨保密聲明,並完成線上繳交送出,製作完成後請通知系所單位承辦人員製作及列印申請名冊(樣張)1份,並經系所主管、一級主管用印用,於104年7月6日(一)下午16:00前,送研發處產學育成中心,以便彙整辦理,逾期恕不受理。
- 四、申請機構需於104年7月10日(五)將申請公文及申請名冊送達科技部。
- 五、7/3適逢本校暑假作息,學校不上班,請有意申請者,提早作業。
- 六、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計畫相關文件,請於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之「最新消息」或「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下載利用。
- 七、科技部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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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
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科技部產學司:
電話:(02)2737-7572、2737-7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