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推動更多文化內容結合科技應用,以創新思維探索未來內容體驗的可能,發掘及培育更多內容應用與科技跨界作品,催生台灣未來內容產業生態,鼓勵業者運用5G、AV、MR多元科技技術,投入新型態內容原型開發。
二、申請者資格:
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本國公司行號、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大專校院、學術研究機構或團體。每一提案人限提案一件;提案內容須未經發表,且未授權第三方使用。
三、申請支持金&獎金:
1.每案支持金以新臺幣80萬元為上限。
2.本案支持之經費不得使用於資本門、房屋租金、空間管理費、行政管理費,及其他非執行提案計畫之必要支出項目。
3.支持金佔計畫總預算之比例並無限制,惟考量開發成果品質,提案人應有自籌經費配合。
4.結案成果獲評選小組三分之二委員評定優良者,將額外獲得新臺幣20萬元獎金(含稅),以作為提案內容後續開發之運用。
四、提案類型:
1.創新內容體驗組:以「創新內容體驗」為提案核心,提案重點需包含創意內容企劃及所應用之技術,並說明如何達成演示其服務情境之成果。
2.技術應用創新組:以「文化內容應用之技術創新開發」為核心,提案重點為開發之關鍵技術或技術解決方案,需搭配文化內容之案例情境,並說明運用開發之技術類型、與現有技術差異點及突破之處、技術驗證方法,及對文化內容產業的助益。
五、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2年4月17日下午5時00分止(以線上報名系統資料上傳時間為準)。
2.報名方式:請至「報名系統」(https://dash.taicca.tw/brd/fcp-112/apply)填寫線上報名表,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相關文件上傳並送出報名。
六、相關訊息請詳參網站: https://taicca.tw/article/7f3fa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