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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本計畫相關申請事宜及注意事項詳附計畫徵求公告,請申請計畫之主持人至國科會網站填寫計畫申請書。
三、申請前瞻技術研發型計畫者,應先行繳交計畫構想申請書,審查通過者,始得依國科會通知,於期限內提送計畫申請書。
四、本計畫屬國科會「產學案」之數量管制件數,核定補助後,列入計畫主持人執行計畫件數,共同主持人不列入計算。
五、為推廣納入多元、公平及包容(DEI)概念,請於申請書內說明落實此概念之作法,另檢附推廣文件供參。
六、本計畫分下述三型,定義如下:
(一)前瞻技術研發型計畫:由執行機構與合作企業(限國內企業)共同聚焦前瞻技術研發及培育長期關鍵技術研發人才,協助我國產業維持世界領先地位。
(二)產學研發中心型計畫:由執行機構與合作企業,共同設立產學研發中心,建立長期穩固之合作關係,透過研發企業先端技術及培育產業技術研發人才,促進產業發展。
(三)領先技術發展型計畫:
1、一般領域:由執行機構與合作企業聚焦具產業競爭領先優勢之解決方案,鼓勵發展關鍵核心技術,促進後續建立長期產學合作模式及衍生創新技術。
2、運動科技領域(原運動科技產學合作計畫):應具有數位化、個人化及娛樂化等內涵,涵蓋運動競技、運動休閒、健康促進體驗、賽事觀賞、新式娛樂活動、普惠大眾社群等軟、硬體、系統整合之產品或服務以及場域驗證等加值應用類型研究計畫,以促進全民健康並提升我國運動科技量能。
七、計畫申請及執行期間:自公告日起受理申請,採隨到隨審。
(一)前瞻技術研發型計畫:由執行機構與合作企業(限國內企業)共同聚焦前瞻技術研發及培育長期關鍵技術研發人才,協助我國產業維持世界領先地位。
(二)產學研發中心型計畫:由執行機構與合作企業,共同設立產學研發中心,建立長期穩固之合作關係,透過研發企業先端技術及培育產業技術研發人才,促進產業發展。
(三)領先技術發展型計畫:
1、一般領域:由執行機構與合作企業聚焦具產業競爭領先優勢之解決方案,鼓勵發展關鍵核心技術,促進後續建立長期產學合作模式及衍生創新技術。
2、運動科技領域(原運動科技產學合作計畫):應具有數位化、個人化及娛樂化等內涵,涵蓋運動競技、運動休閒、健康促進體驗、賽事觀賞、新式娛樂活動、普惠大眾社群等軟、硬體、系統整合之產品或服務以及場域驗證等加值應用類型研究計畫,以促進全民健康並提升我國運動科技量能。
七、計畫申請及執行期間:自公告日起受理申請,採隨到隨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