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分類:
【函轉公告】「客家委員會推展客家青年返鄉創業啟航補助作業要點」
主旨:
客家委員會為落實客庄在地繁榮目標,協助客家青年返鄉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創業,提供創業啟動資金,鼓勵運用在地資源興辦事業,以發展客家特色產業,並創造多元就業機會,有效建立客家特色產業永續發展環境,特訂定本要點,受理申請時間101年8月1日至101年9月30日止,每年補助以25名為原則。
說 明:
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101年8月20日客會產字第1010013844號函及教育部101年09月07日臺技(三)字第1010167558號函辦理。
二、 申請人申請本要點補助,須符合下列各款資格:
1. 年滿20歲以上45歲以下,認同客家、具客語溝通能力且在國內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籍青年。
2. 為所創事業之負責人或出資人,且申請時無經營其他事業者。
3. 三年內曾參與教育部登記有案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其推廣部、育成中心,或政府自辦、委辦,或經其他政府機關及本會認可之法人、團體,其所開辦之創業輔導相關課程達三十小時以上。
4. 開辦事業地點須位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請逕行至網站下載)。
三、 補助事業類別:
具客家文化或在地特色之農林漁牧業、批發及零售業、手工及製造業、休閒農業、服務業或文化創意產業。
四、 補助作業要點、申請書表下載:
客家委員會網址:http://www.hakka.gov.tw/ct.asp?xItem=127061&ctNode=2125&mp=2013
● 有意申請者請逕行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