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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績優創業團隊補助規定
第二點及第四點修正規定
二、申請資格:通過該年度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審查補助,並已完成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作業之創業團隊。
四、審查作業:
(一)資格審查:由本署或本署指定之專案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者進入初審。
(二)初審:以創業團隊所送文件為評審依據,由本署組成評審小組進行書面評選,各領域取至多十隊進入複審。
(三)複審:由創業團隊以簡報方式發表,簡報人應為團隊成員。採現場簡報及評審口試方式進行。未出席者,視同棄權。
(四)評分基準項目:以市場性、可行性、創新性及發展性等作為評分基準。
詳情請至: 教育部大專生畢業創業服務計畫(U-start) 網址查詢 http://ustart.yda.gov.tw/bin/home.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