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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0分類:其他
【函轉公告】「客家委員會推展客家青年返鄉創業啟航補助作業要點」
主旨:
客家委員會為落實客庄在地繁榮目標,協助客家青年返鄉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創業,提供創業啟動資金,鼓勵運用在地資源興辦事業,以發展客家特色產業,並創造多元就業機會,有效建立客家特色產業永續發展環境,特訂定本要點,受理申請時間101年8月1日至101年9月30日止,每年補助以25名為原則。
說 明:
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101年8月20日客會產字第1010013844號函及教育部101年09月07日臺技(三)字第1010167558號函辦理。
二、 申請人申請本要點補助,須符合下列各款資格:
1. 年滿20歲以上45歲以下,認同客家、具客語溝通能力且在國內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籍青年。
2. 為所創事業之負責人或出資人,且申請時無經營其他事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