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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102年度功能別專案輔導計畫聯合說明會會議資料下載

為協助國內業者妥適運用政府相關資源,經濟部分別就創新研發、創意設計、服務業、企業e化、品牌及市場行銷、經營管理、智慧財產及永續發展等主題,發表101年度相關計畫成果及102年度未來推動方向,期望藉由整體性的整合服務機制,協助企業持續發展與成長,以提升產業競爭力。

102年度「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SIIR)」受理申請(2/18截止)

一、受理期間:自102年1月3日至102年2月18日止。
二、補助類別: 概念規劃。創新研發。研發聯盟。加值應用。
以上四類別,每公司僅能申請1類且1案為限,每年以補助1案且3年內累計不超過2案為原則,惟獲概念規劃類別補助,完成結案後再申請創新研發類別者不在此限。

102年度「經濟部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CITD)」受理申請(1/25截止)

●受理日期:自101年12月10日至102年1月25日。
●補助類別:分3類(產品開發、產品設計、研發聯盟),申請業者每梯次以申請1類且1案為限,每年以補助1案,3年內累計2案為限。

中小企業政府研發補助資源

※ 中小企業政府研發補助資源,可分為經費補助、技術資源以及研發經費貸款三種類型,其中「經費補助」部分,又可分為「新產品開發」、「前瞻規格技術研究」、「科技應用、創新服務、營運模式研發」及「數位內容產品開發」
※ 政府協助中小企業資源手冊,提供下載!

【國科會】102年度先導型、開發型(第二期)及應用型(第一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案即日起受理申請

 

 

【注意事項】

 

申請人之線上繳交期限:即日起 至102年 02月27日(三)下午6時止。

(注意!此為國科會設定之申請人的截止日及時間,請及早作業)

資料繳交窗口:研發處 產學智財策略中心
洽詢電話:分機3188  林小姐

 

【說明】

一、依國科會101年12月25日臺會綜三字第1010083567號函辦理。

【南科】102年科學工業園區研發精進產學合作計畫 說明會!

一、依據南科管理局101年12月22日南投字第1010032161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園區廠商及合作學研機構申請102年度「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研發精進產學合作計畫」,

       南科管理局特於102年1月4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南科管理局1樓演藝廳辦理計畫申請說明會,敬請踴躍參加。

三、本計畫係為鼓勵園區廠商結合學研機構之研發能量,共同進行關鍵技術之合作研究,每件計畫最高可補助

       新台幣1,000萬元,其中補助學研機構比例不得低於總補助金額之30%,計畫執行期間為102年6月1日至

       103年5月31日止。

四、活動訊息:

【竹科】102年度 科學工業園區研發精進產學合作計畫 申請說明會

 

為使園區廠商及學研機構了解本計畫內容並協助提出申請,竹科管理局特舉行「申請說明會」

 

  • 時間:102年1月3日(星期四)下午2時
  • 地點:竹科管理局D1 PLAZA活動中心A館第一會議室(原勞工育樂中心,新竹市新安路2-1號)
  • 報名方式:請參閱竹科管理局網站公告

時間

【竹科】102年度 科學工業園區研發精進產學合作計畫,即日起至102年2月18日(校訂截止日)受理申請!

校內線上繳交截止日:即日起 至102年 02月18日(一)止。
繳交窗口:研究發展處產學智財策略中心
洽詢電話:分機3188


【本案申請者以公司為主】

 

一、依據竹科管理局101年12月17日 園企字第1010039356號函辦理。

二、「科學工業園區研發精進產學合作計畫」校內受理期間至102年02月18日止

【南科】102年度 科學工業園區研發精進產學合作計畫,即日起至102年1月28日(校訂截止日)受理申請!

校內線上繳交截止日:即日起 至102年 01月28日(一)止。
繳交窗口:研究發展處產學智財策略中心
洽詢電話:分機3188 


【本案申請者以公司為主】

一、依據南科管理局101年12月03日南投字第1010030235號函辦理。

二、「科學工業園區研發精進產學合作計畫」校內受理期間至102年01月28日止,

        請有意申請者於102/01/28 (一)前將學研機構主持人聲明書及合作研究意向書

【國科會】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及「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合約書」

一、依據國科會101年11月23日臺會綜三字第1010077144號函辦理。

二、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及「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並自101年11月15日生效

三、修正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1、修正本辦法第16條:「開發型」產學合作計畫,將合作企業配合款由30%調減為20%。

2、修正本辦法第20條:研發成果歸屬部分,刪除但書所定「單一合作企業配合款超過計畫總經費之50%者」始得議定之限制。

四、修正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

修正本合約書第20點:「政府補助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監督管理辦法」業經本會於101年5月7日以臺會企字第1010027188A號令修正名稱為「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監督管理辦法」,配合修正補助合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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