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育成中心

國科會「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產學大聯盟)」,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繳交期限:即日起 至102年10月14日(一)止。

申請機構須於102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將計畫構想申請書備函送達本會,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詳如說明,請  查照轉知。
繳交窗口:研發處產學育成中心
洽詢電話:分機3188

【活動】2013第18屆全國大專校院 資訊應用服務創新競賽

【目的】

期能發掘優秀作品與團隊朝向商品化及事業化發展,源源不絕產出具產業需求之人才與技術,以促進我國資訊服務與應用服務產業蓬勃發展,本年度特別規劃舉辦「2013資訊應用服務創新創業新秀選拔」活動,俾使創新創意作品及團隊能有效與產業與資金進行交流媒合,以加速優秀作品商品化、事業化,提升資訊應用服務業界創新創意之能量,創造台灣資訊應用服務產業更美好之前景。

 

【參選標的】

凡符合資訊服務應用創新或創業能量者,其商品(作品)、服務或營運模式具可行性、創新性、市場價值之作品、創業團隊或新創企業。

 

【報名時間】

2013年8月15日(四)~9月10日(二) (以9月10日當日郵戳為憑)

 

詳細參賽組別與資格,以及應備文件等詳情,請參見「參選須知」等附件說明。

 

財政部核釋新創技術作價抵減其認股股款,轉讓新創技術之財產交易所得其成本費用認定規定

 

一、本次財政部核釋新創技術作價規定如下:

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1日起,公司之股東以依科學技術基本法規定由政府補助、委託、出資或公立研究機關(構)依法編列科學技術研究發展預算,進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而取得具前瞻性及關鍵性之新創技術,讓與非屬上市、上櫃或興櫃公司,作價抵繳其認股股款,依本部92年10月1日台財稅字第0920455312號令規定計算該新創技術之財產交易所得時,其相關成本及費用得依其出具經上開資助機關召開審查會審認之成本、費用證明文件核實認定。(財政部102.06.11台財稅字第10204568550號)

二、有關財政部92年10月1日台財稅字第0920455312號令規定如下:

公司之股東自93年1月1日起,依法以技術等無形資產作價抵充出資股款者,該無形資產所抵充出資股款之金額超過其取得成本部分,係屬財產交易所得,應由該股東依所得稅法規定申報課徵所得稅。

三、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中華民國102年7月5日院臺科會字第1020139253號函,本院張政務委員善政前於本(102)年5月24日協調

國科會訂定「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技術作價入股成本推估審認程序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說 明:

 

  • 依國科會102年07月04日臺會綜三字第1020041957號函辦理。

 

  • 國科會為協助財政部執行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一日台財稅字第一○二○四五六八五五○號令規定,審認公司之股東以技術讓與非屬上市、上櫃或興櫃公司作價抵繳認股股款之相關成本及費用,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 適用範圍及審認時機:接受國科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預算補助、委託或出資所進行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且屬具前瞻性及關鍵性之新創技術,於作價抵繳認股股款,計算該新創技術之財產交易所得時,得由國科會審認其技術之成本及費用。

 

  • 本審認作業採書面申請,由申請機構檢附相關表件電子檔光碟及紙本一式二份向國科會提出;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務請詳閱旨述作業規定及申請書。

 

  • 相關事項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綜合業務處第三科(電話:02-2737-7572)。

國科會補助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推動「創新創業激勵計畫試辦方案」,本(102)年度第二梯次創新創業競賽報名申請期間自本(102)年7月15日起至8月26日止

  • 依102年6月28日臺會企字第1020038332號辦理。
  • 國科會為落實第九次全國科技會議之重要建議措施,引導高等教育研究機構建立創新創業文化,以及營造將研發成果或創意予以產業化之友善環境,特補助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推動「創新創業激勵計畫試辦方案」,鼓勵教學研究人員及學生組成創業團隊及撰寫商業計畫書(Business Plan)後提出申請。經評審後遴選至多40個團隊入圍,藉由系列課程與實作研習、國內及矽谷成功華人創業家與創投家擔任業師指導、原型製作支援等,協助有心想創業的團隊將研發成果或創意轉化為創新產品或新創事業,將我國豐沛的創新研發能量推向產業,厚植經濟成長動能。
  • 有興趣者,請逕行至該網站參閱競賽辦法(http://fiti.stpi.narl.org.tw)。
  • 本案截止日:(102)年8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案聯絡人,逾期恕不受理。
  • 本案聯絡人:國研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廖柏源先生,聯絡方式如下:

     電話:(02) 27377021

     傳真:(02) 27377836

【國科會產學】102年度開發型(第三期)及應用型(第二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案即日起至7/11止受理申請。

【申請人】校訂線上繳交期限:即日起 至102年 07月11日(四)止。

繳交窗口:研發處產學智財策略中心
洽詢電話:分機3188 

一、依據國科會102年5月09日臺會綜三字第1020028034號函辦理。

二、本(102)年開發型(第三期)及應用型(第二期)產學合作計畫之執行日為102年11月1日。

三、旨揭產學計畫相關申請事宜如下:

(一)申請人:

公告「高科技設備前瞻技術發展計畫第二期計畫」102年度第二批次計畫審查收件至102年7月31日止!

一、 依 102年06月11日逢產字第1020022299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補助範圍包含光電、半導體、能源、精密機械、生醫、

       政府推動之政策性項目與其他產業之設備模組或關鍵性零組件之前瞻性技術研發及研發技術人才培育。
       本計畫雖以企業為申請機構,但必須結合學研機構共同申請,且委託學研機構研究費必須佔總補助金額10%以上。
三、 本計畫申請須知與申請作業手冊,請逕至計畫辦公室入口網站(http://www.hted.fcu.edu.tw)查詢下載。
四、 洽詢專線為04-25681085分機10-13。

【國科會】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試行要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科會102年06月11日臺會綜三字1020035601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於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一日訂定生效,本次修正第八點第一款第一目有關國科會補助申請機構所需費用項目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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