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輔仁大學校外學術研究暨產學合作實施辦法101.11.08
輔仁大學校外學術研究暨產學合作實施辦法
101.11.08 101學年度第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99.09.09 99學年度第1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97.06.12 96學年度第9次行政會議通過
輔仁大學校外學術研究暨產學合作實施辦法
101.11.08 101學年度第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99.09.09 99學年度第1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97.06.12 96學年度第9次行政會議通過
【國科會】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產學大聯盟)試行要點」補充說明!
依據:經濟部推動學術機構進行能源科技研究發展執行要點
(一)創新先導型:從事能源科技創新突破構想相關研究及發展。
(二)技術整合型:以產學聯盟方式,從事新及再生能源與節能減碳技術、產品或系統整合相關研究及發展。
(一)創新先導型:計畫期程為一年以上,並以二年為限,其補助經費上限為新臺幣二百萬元。
(二)技術整合型:計畫期程為二年以上,並以四年為限,其補助經費上限為新臺幣一千二百萬元。
當年度補助經費用罄時,能源局得公告停止受理學界能源科技專案之申請。
三、學界能源科技專案之申請期間,由能源局公告之。
一、目的:
面對全球環境變遷及能源供應安全之挑戰,新興能源科技或節能減碳科技之開發,以及綠能產業之推展,已成為各國政府施政重要課題。
經濟部於101年10月31日公告「經濟部推動學術機構進行能源科技研究發展執行要點」與「經濟部推動產業進行能源科技研究發展執行要點」,冀能善用學界厚實研發能量,投入能源技術之構想研究,並結合產業界,以期促進能源產業分工及整合,鼓勵學界與業界從事技術創新及應用研究,建立自主研發能力。
經濟部能源局訂於101年11月27日(星期二)假台北科技大學舉辦學界/業界能源科技專案102年度聯合說明會。歡迎有意投入能源科技研發之大專院校及業界先進,踴躍報名參加!
二、主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三、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四、日 期:101年11月27日(星期二)
五、地 點:台北科技大學-第六教學大樓B425演講廳
(台北市忠孝東路3段1號-第六教學大樓B1)
國科會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產學小聯盟)」11/12起至12/14(校訂截止日)受理申請!
校內線上繳交截止日:即日起 至101年 12月14日(五)止。
繳交窗口:產學智財策略中心 SL101(羅耀拉大樓一樓)
洽詢電話:分機3188
一、 依據國科會101年11月05日臺會綜三字第1010073794號函辦理。
二、 「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校內受理期間至101年12月14日止,請有意申請者於12/14(五)前上線完成計畫書送出後,通知所屬系所線上送出,並列印申請名冊1份及主持人資格切結書,並經單位主管、一級主管用印後,於12/17下午16時前,送至本中心辦理彙整,以利機關繳交送出。
「產學大聯盟」與「產學小聯盟」之摘要表
僅供參考 相關資訊請逕至國科會網站下載相關規定及試行要點
計畫類型 |
產學大聯盟(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 |
校內線上繳交截止日:即日起 至101年 12月10日(一)止。
繳交窗口:產學智財策略中心 SL101(羅耀拉大樓一樓)
洽詢電話:分機3188
一、 依據國科會101年11月06日臺會綜三字第1010074000號函辦理。
二、 「前瞻性」產學合作計畫校內受理期間至101年12月10日止,請有意申請者於12/10 (一)前上線完成計畫書送出後,通知所屬系所線上送出,並列印申請名冊1份、計畫構想申請書一式六份及光碟片,並經單位主管、一級主管用印後,於12/11下午16時前,送至本中心辦理彙整,以利機關繳交送出。
三、 請申請人同步將構想書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送本會綜合處曾黛如小姐。
一、 依 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101年10月02日中研字第1010013887號函辦理。
二、 經濟部工業局委託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舉辦「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提案暨計畫書撰寫說明會,請有意者逕行報名與會。
三、 上述計畫係提供研發補助經費,協助傳統產業者開發新產品,以提高傳統產業研發普及率及競爭力,以達永續發展之目標。
四、 為使申請單位充分瞭解本計畫機制與規範,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謹訂於11月6日、8日及9日辦理北、中、南區說明會。
【函轉公告】「客家委員會推展客家青年返鄉創業啟航補助作業要點」
主旨:
客家委員會為落實客庄在地繁榮目標,協助客家青年返鄉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創業,提供創業啟動資金,鼓勵運用在地資源興辦事業,以發展客家特色產業,並創造多元就業機會,有效建立客家特色產業永續發展環境,特訂定本要點,受理申請時間101年8月1日至101年9月30日止,每年補助以25名為原則。
說 明:
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101年8月20日客會產字第1010013844號函及教育部101年09月07日臺技(三)字第1010167558號函辦理。
二、 申請人申請本要點補助,須符合下列各款資格:
1. 年滿20歲以上45歲以下,認同客家、具客語溝通能力且在國內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籍青年。
2. 為所創事業之負責人或出資人,且申請時無經營其他事業者。
配合本計畫之推動,教育部訂於本年9月13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假國立臺灣大學召開計畫申請說明會,敬請報名參加。(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www.ensit.tw/)